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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房产税试点现新动作:起征点上浮413元

2016-12-27 17:37栏目:出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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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8日,记者从重庆市国土房管局、财政局与地税局三部门了解到,从2014年初开始,重庆市高档住房应税价格起征点将从2013年的12779元/平方米提高至13192元/平方米,起征点上浮了413元/平方米。实际上,自2011年重庆推行房产税试点以来,已进行了三次起征点调整,每次都比之前有所上升。
  据了解,2013年,重庆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为6803元/平方米,2012年,重庆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为6389元/平方米。按照对高档商品住宅的定义,将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(含2倍)作为起征点的征收标准。而主城九区2012年与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均价的2倍,即为13192元/平方米。也就是说,2014年在重庆新购住宅,建筑面积均价在13192元/平方米及以上的,要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。
  2011年初,重庆作为试点城市开征房产税,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、高档住房或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、无企业、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(含第二套)以上的普通住房均为征收对象。但是3年以来,重庆房产税收入占当地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却极低。
  “尽管目前上海、重庆两地房产税的征收对于市场的实际作用并不明显,但两地房产税的征收标准都在根据政策制定之初的游戏规则,慢慢地向深度调整。”同策咨询研究总监张宏伟表示。他同时透露,房产税扩围工作的准备早已开始,但至今尚未有明确动作,原因主要是由于当前宏观经济仍然是触底阶段,不是良好的扩围时机。